2017年考生报考流程
发布时间:2017-05-17

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 :
1.持有由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到2017年6月仍然有效的《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》;
2.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户,需县级扶贫办开具的扶贫证明,并有帮扶单位盖章确认(学校官网有固定表格);
3.高中阶段或中职阶段靠学校助学金、减免学杂费或靠社会资助才得以完成学业者;家庭突遭遇重大变故(如重病、突发事故等)致贫,但尚未进行贫困认定者,需提交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(学校官网有固定表格,考生可凭村委会、乡镇民政部门的证明到县民政部门办理)。